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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紅辦開展中小學生紅色旅游征文活動

為進一步發(fā)揮紅色旅游教育功能,激發(fā)廣大中小學生參與紅色旅游熱情,接受紅色教育,傳承紅色基因,按照中央文明辦、國家旅游局《關于開展“弘揚長征精神·傳承紅色記憶”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紅色旅游系列活動的通知》(旅發(fā)〔2016〕93號)要求,全國紅色旅游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面向長征沿線15個省區(qū)市在校中小學生開展紅色旅游征文活動。

征文啟事如下:

一、活動主旨

本次征文活動以“弘揚長征精神·傳承紅色記憶”為主題,鼓勵廣大中小學生游覽紅色旅游景區(qū)景點,學習長征歷史,了解長征故事,歌頌長征英雄,繼承和發(fā)揚長征精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xiàn)偉大的中國夢而努力學習。

二、活動安排

1.組織形式

全國紅色旅游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主辦,長征沿線15個省區(qū)市紅色旅游工作協(xié)調(領導)機構辦公室協(xié)辦,人民網(wǎng)、央視網(wǎng)、半月談、國家旅游局官網(wǎng)、中國旅游報等提供媒體支持。

2.征文對象

長征沿線15個省區(qū)市(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在校中小學生,按學段分為小學組和中學組。

3.征集時間

2016年8月31日至9月30日。

三、參評要求

1.內容

應征作品須圍繞“弘揚長征精神,傳承紅色記憶”這一主題,通過游覽紅色旅游景區(qū)景點,敘述對長征歷史和長征精神的學習、理解,敘事言情,情理交融,真實感人。題目自擬,作品體裁、風格不限(書法、美術作品除外)。

2.格式

封面標題使用二號宋體加粗;正文使用三號仿宋,一級標題為三號黑體,二級標題為三號楷體加粗,三級標題用三號仿宋加粗;頁碼于頁尾處居中;頁邊距上3.7厘米,下3.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指導教師對參評作品進行點評,評語附作品正文的下方。評語要求中肯、積極、流暢。

3.字數(shù)

小學組500-800字,中學組1000-1200字。

4.投稿

作者和指導教師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不得在正文中出現(xiàn),將參賽作品及《作品上傳聯(lián)系表》準確填寫后,以WORD電子版格式上傳至征文活動組委會郵箱:370427167@ qq.com。每人參評作品數(shù)量不超過2篇。

5.其他

應征作品必須為本人原創(chuàng)作品,作品不能發(fā)表在其他媒體上,引用必須注明出處,否則一律認定為抄襲,取消參評資格并通報至相關單位。

請附作者本人2寸清晰(生活)照片一張,以便數(shù)據(jù)庫收錄以及文章刊登發(fā)表時,全面展示作者風采。

四、獎項設置

1.作品獎項

按照小學組和中學組分別評出獲獎作品,設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獎,獎勵根據(jù)作品數(shù)量比例確定,其中一二三等獎將授予榮譽證書及獎牌;并在人民網(wǎng)、半月談網(wǎng)、央視網(wǎng)、中國旅游報等媒體上刊登宣傳。

2.其他獎項

獲獎作品的指導教師均獲得優(yōu)秀指導教師獎,頒發(fā)榮譽證書?;顒釉O優(yōu)秀組織獎若干,不分組別,按作品數(shù)量確定獲獎單位。

活動結束后,將邀請一等獎作者及其指導教師、優(yōu)秀組織獎單位代表參加“弘揚長征精神?傳承紅色記憶”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紅色旅游系列活動閉幕式。

五、其他事項

1.評審流程

各單位請于2016年9月30日(含)前將作品電子版上傳至活動組委會指定郵箱,評委組將于10月1日至10日對作品組織評審。11月31日之前,以郵寄方式發(fā)放證書及獎牌。

2.版權聲明

活動組委會對全部參評作品具有收藏、發(fā)表、出版、宣傳等處置權。在網(wǎng)絡發(fā)表或出版過程中,因參評者抄襲帶來的版權糾紛,由參評者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獲獎作品、獲獎名單及活動各項通知、通告均通過國家旅游局官方網(wǎng)站予以發(fā)布。

3.聯(lián)系方式

組委會聯(lián)系人:張雪瑩/黃柄富

電話:010-59436826/65201462

郵箱:370427167@ qq.com

全國紅色旅游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29日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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