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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昆明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出了一份《2017最新交規(guī)細則及扣分標準公布!出行要注意了!》的帖子,引發(fā)網友關注。記者24日從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并沒有新的交通法律法規(guī)頒布或實施,不要輕信朋友圈謠傳。

記者發(fā)現(xiàn),幾乎每隔一段時間,朋友圈里就會出現(xiàn)一些名為“新交規(guī)要實施”的消息滿天飛。

這份名為《2017最新交規(guī)細則及扣分標準公布! 人出行一定要注意了》的消息,引來眾多市民在朋友圈里廣為轉發(fā)。交警部門經過查看,發(fā)現(xiàn)有多處錯誤。那么,這份網傳“新交規(guī)”都有哪些不實之處?

酒駕處罰

飲酒駕駛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除依法給予上述處罰外,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對“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機動車駕駛人記12分。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第3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

《刑法》第133條規(guī)定(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醒

造謠傳謠造成嚴重影響要被追責

2016年1月29日,公安部頒發(fā)第139號部長令《公安部關于修改的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該部令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部分條文及附件進行了修改,但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無任何變化,與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123號部長令,2013年1月1日施行)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一致。

昆明交警方提醒,無論是新規(guī)舊規(guī),請做一名遵紀守法的交通參與者,不要輕信朋友圈謠言和傳播不實信息。造謠傳謠造成嚴重影響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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