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呼和浩特11月13日電 犯罪嫌疑人趙某本是一名公交車司機,奈何眼高手低的他經?;孟胱约嚎梢砸灰贡└弧?013年夏季的一天,趙某通過微信附近的人認識了一位名叫岳某的女子,一來二去,兩人就發(fā)展成了男女朋友關系。
在與岳某的交往過程中,趙某得知其在一家律師事務所任出納,于是,便打起了自己的“如意算盤”——趙某謊稱自己要做生意,讓岳某把律所的錢拿出來先“用”一下。岳某起先并未答應,但后來經不起趙某的軟磨硬泡,就罪惡之手伸向了單位的公款。
看到錢來得如此容易,趙某索性辭掉工作,讓岳某給其租下萬達小區(qū)的一間房子,將女友當做了提款機器。為安撫岳某,2015年,趙某和岳某結婚。但是,因為這場婚姻是另有所圖,婚后趙某仍然多次向岳某索要錢財,岳某稍有推辭,就威脅辱罵,甚至拳打腳踢。
趙某生性虛榮,2014年,他要求岳某給其購買一輛豐田CRV汽車。2015年,趙某又以自己的朋友都開好車為由,再次要求岳某給其購買一輛寶馬5系轎車。為了維持自己所謂的“愛情”,岳某一次次鋌而走險,利用自己職務便利,將律所的公款挪出,提供給趙某揮霍。除了購買這兩輛車,平日里,趙某的所有開支都由岳某負責,而且,他揮霍無度,經常同朋友出入KTV、會所等高檔消費場所,平均三兩天就花費兩三萬元。除此之外,趙某還要求岳某幫其償還自己名下的三張信用卡。
2016年,眼見單位的公款越來越少,岳某便多次拒絕趙某的打款要求,兩人的爭吵也因此多了起來。后來,趙某更因為多次要求岳某為其購買路虎發(fā)現(xiàn)4越野車被拒絕,而以感情不和為由,于2016年5月與岳某正式離婚。離婚后,趙某還多次向岳某索要錢財,岳某竟也一一答應。
終于,律所的負責人發(fā)現(xiàn)單位賬戶有問題,便找來岳某對賬,這才發(fā)現(xiàn),從2013年至2016年期間,岳某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多次將律所銀行賬戶上的錢占為己有,共計人民幣三百多萬元。而這其中的大部分,都已被其前夫趙某揮霍。
案發(fā)后,岳某和家人東拼西湊償還給律所55萬元。他們也要求趙某將寶馬車賣掉償還律所,但趙某都堅決拒絕。實際上,趙某早已將寶馬車賣掉,為自己的新女友董某購買了一輛奧迪A4轎車
2017年7月4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岳某,目前,岳某已被提起公訴。2017年11月10日,犯罪嫌疑人趙某因涉嫌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共犯,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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