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功課火冒三丈 暴打兒子父親獲刑
法院還向他發(fā)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
近日,臺江法院對一起因家暴孩子而引發(fā)的故意傷害案進行宣判,被告人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去年12月,陳某某因輔導兒子小文(化名)功課而心生憤怒,用手扇巴掌、腳踢踹腹部等方式教訓小文,導致他腹部疼痛住院。住院期間,陳某某仍對小文扇巴掌,導致他口唇粘膜破損。經診斷,小陳為胰腺挫裂傷,屬輕傷一級。陳某某因此被刑事拘留、逮捕,并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法官承辦案件后,主動探望小文。小文主動表示愿意諒解陳某某的行為,希望爸爸早日回家。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用腳踢踹被害人小文腹部,致小文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陳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并取得小文的諒解,同時本案系家庭內部矛盾糾紛,依法對陳某某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法官還當庭向陳某某發(fā)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他在家庭教育過程中,應該充分尊重、理解孩子,用合理科學的方法管束教育孩子。(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孫琪)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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