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張某妻子在社交平臺首次發(fā)聲,稱:弱勢群體不能只看性別!相信法律會還我丈夫一個公道!
我是阿里事件張某的妻子,事發(fā)到現在我從未發(fā)過聲,因為我相信法律,相信警察,相信正義!但是現在我丈夫被捕了,我不能再沉默,我只是想把我的疑慮提出來,希望警方能以事實為依據盡快查明真像,還我丈夫一個公道!
1、據當天吃飯的同事們講大家都看到在飯桌上沒有什么異常情況,兩個人聊的很投機,當場還加了微信,吐酒回來兩人是手牽著手回的包房(并不是醉的不醒人事),而且坐回到座位上之后周某還慢慢往我丈夫身上靠,最后趴在了我丈夫的腿上。疑問?如果在途中強制猥褻了她,她還會有這些親密的舉動嗎?
2、飯局結束后(距離吐酒15分鐘),陳某麗扶周某出飯店,據陳某麗說當時周某可以自行走路,自己下樓梯,打車時需要知道所住酒店,也是周某自己說出的酒店名稱。疑問?周某你到底是真醉還是裝醉?
3、7月27日晚上周某回到酒店就給我丈夫打了兩次微信語音通話邀請他過去,因故沒到,第二天早上又打語音通話讓其過去陪她。疑問?周某三番兩次的打通話讓強制猥褻過自己人過去陪她,到底是猥褻還是勾引?
4、周某7月28日報警為何只字不提我丈夫的事兒?為何到最后瞞不住了才報警?到底隱瞞了什么?
5、周某在微博寫到,“一覺醒來發(fā)現自己赤裸的躺在床上羞恥感和恐懼感涌上了心頭”。疑問?在這么無助的時候為什么首先想到的不是報警,不是聯(lián)系你最親愛的老公?而是要聯(lián)系我老公讓他過去陪你?
其實這件事情對我打擊很大,我怨他,我恨他,我怪他對婚姻的不忠,沒能經受得住誘惑,跟別的女人搞曖昧,步步深陷,對不起我,對不起家庭,我可以打他,罵他,不原諒他,甚至跟他離婚,但是不能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啊!
從我丈夫出事以來我一直打理著家里的事兒,我爸爸癌癥晚期,靠化療維持,我公公抑郁癥好幾年了,靠藥物維持,我婆婆20多年的風濕,還有紅斑狼瘡,自己走路都成問題,也是常年吃藥。他們聽到了這個消息病情都急劇惡化。我照顧他們還有83歲的奶奶和兩個孩子,不能工作。事發(fā)之時我剛做完手術還不到三個月。我也沒有時間和精力為我丈夫奔波。但是事已至此我必須勇敢的站出來為正義發(fā)聲!
從一開始我就堅決的不相信強制猥褻這件事。我丈夫的人品也不是我自己說了算的,朋友同事們都了解,就是給他100個膽兒他也不敢去強制別人。對于我丈夫的批捕我也存在一些疑慮。我希望大家能理性的看待分析這件事情,舉頭三尺有神明,我相信法律會還我老公一個公道!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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