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
成果應屬武漢巖土所
“根據分項研究內容不同分為:圍巖穩(wěn)定性分析、監(jiān)控量測及反分析、爆破震動與損傷分析、模型實驗分析、通風影響分析以及綜合報告等共6本研究報告。”胡劍兵表示,由此《研究報告》并非“中交二公院”出的成果,而是武漢巖土所的成果。而該書編著人將上述成果據為己有,并且全書對其它概念性、敘述性、知識性等引用內容全部不標明來源,僅在書后籠統(tǒng)列出參考文獻。“我認為這已經違反著作權法,屬于抄襲。”
對話·廖朝華
“我判斷不清算不算剽竊……”
3月16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先后與廖朝華取得兩次聯(lián)系。第一次,廖朝華表示“工程論文不存在抄不抄問題”。第二次,系廖朝華主動聯(lián)系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并發(fā)來書中內容表示,“這本書系項目課題組研究報告”,他與郭小紅是編著,其余參編人員在書中也有注明,分別有柯小華、梁巍等15人。“我判斷不清算不算剽竊……”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廖總工程師,關于胡劍兵舉報你學術造假,你看到了嗎?
廖朝華:還沒有。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你是否已是學會推選的增選院士候選人?
廖朝華:還沒有推選到。就他告那個論文抄襲,讓他去告吧,他跟郭小紅有意見,讓他去告吧。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你覺得抄了嗎?
廖朝華:工程論文不存在抄不抄的問題。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就是說你沒有抄襲?
廖朝華:不存在,工程論文就是根據工程實地的,怎么能抄的呢。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如何證明不屬于抄襲?
廖朝華:這本書里有一個前言,這本書因為是我們的項目的一個課題研究報告,所以我們實際代表課題組就編撰了這個科研成果,如果你們覺得這個是屬于剽竊抄襲,那你們就受理他,如果不是呢,我準備下午還要給他交流一下,我覺得他還有這種誹謗的嫌疑,因為這個前言里面寫得很清楚,這本書是以課題組名義編撰的。
封面新聞呢-華西都市報:那胡劍兵的舉報到底真實嗎?
廖朝華:這是一個通過鑒定了的研究成果,我跟郭小紅是課題負責人,我們作為課題負責人把成果形成文獻出版,如果這種就屬于剽竊的話,那就確實100%。研究報告的成果,我們把保密部分拿掉了,把工業(yè)技術部分形成書。你說這個我也不懂算不算剽竊,因為有建議讓出書,我們就以課題組的名義,并且在前言里面寫得很清楚,哪些人一起做的課題,里面的作者,就是編寫人員,基本上都是課題組人員,這個我判斷不清算不算剽竊,確確實實就是研究成果。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對你院士評選有沒有影響?
廖朝華:對于院不院士沒有影響,因為這個東西可以看到,只要拿到這本書。但是我看他這個微博里面發(fā)這么多記者,我就還要倒過來請教你,這種情況他對還是不對。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
廖朝華:是啊,微博他也沒有法律效應的,他要這么做,也是屬于他的那種情況,我們也不好跟他去計較這個東西。好吧,那就給你說一下,因為你剛才問到了,我就去查一下,反正看了一下他的微博,因為我不知道他是告的什么事,所以沒有管這些事,工作那么忙,謝謝你。
中國公路學會
“沒接到書面形式反饋,沒辦法處理!”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注意到,關于廖朝華被列為“2017年兩院院士候選人推選人選”,推選單位為中國公路學會。推選名單公示時間為2017年2月19日。
3月16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依據公示上的聯(lián)系電話,與中國公路學會負責這次推選的聯(lián)系人韓立萍取得聯(lián)系。
韓立萍回應稱,他們沒有注意到關于候選人推選人廖朝華的舉報。“我們的公示寫得很清楚,材料要以書面的形式反饋給我們,如果不以書面的形式反饋,我們沒有辦法處理。”舉報人連口頭也沒有反饋,如果他對外直接說的話,這個是不合處理程序的。“我到現(xiàn)在也不知道這個事兒。”
3月16日下午1點35分,胡劍兵與韓立萍取得聯(lián)系。據胡劍兵稱,接電話的人稱“過了公示期了”。“我留了個我手機號,有事他們打給我吧。”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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