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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英烈保護法實施 檢方首提侵犯英烈名譽權(quán)公益訴訟

“必須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必須立即停止侵害”。5月21日,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針對當?shù)鼐用裨澄勖锪沂康男袨?,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譽權(quán)的民事公益訴訟。據(jù)介紹,這也是今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開始實施以來,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兩男子因污蔑烈士被拘留

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區(qū)某小區(qū)一幢高層住宅發(fā)生火災,消防隊員謝勇在解救被困群眾時,將自己的空氣呼吸器讓給了向其求救的戰(zhàn)友使用,而他自己卻因為被濃煙熏嗆從高樓墜落,后經(jīng)搶救無效不幸犧牲。

5月13日,公安部批準謝勇同志為烈士并頒發(fā)獻身國防金質(zhì)紀念章。5月14日,中共江蘇省公安廳委員會追認謝勇同志為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旸簽發(fā)命令追記謝勇同志一等功。同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謝勇“滅火救援勇士”榮譽稱號。當?shù)財?shù)千名干部群眾自發(fā)前往悼念謝勇,表達對烈士的崇敬之情。

但與此同時,卻有人發(fā)表不實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論。5月12日,王某在微信群中發(fā)布極端性、侮辱性言論。次日,王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月14日,淮安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居民曾某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實言論對謝勇烈士進行污蔑,并在他人提醒王某已被處理,對他進行勸阻時表示“拘留算什么,坐牢我都不怕”。5月15日,曾某被當?shù)毓矙C關刑事拘留。

其中一人被檢方提起公益訴訟

不久,當?shù)貦z察機關在履職中發(fā)現(xiàn)上述線索,并高度重視?;窗彩袡z察院分別于5月15日、5月17日對上述線索進行立案審查,收集相關證據(jù),并依法履行了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就是否對曾某侵害烈士名譽權(quán)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征求了謝勇烈士近親屬的意見,烈士近親屬聲明不提起民事訴訟。5月21日,經(jīng)江蘇省檢察院批準,淮安市檢察院決定對曾某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據(jù)江蘇省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民事公益訴訟主要集中在環(huán)境污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此次提起訴訟,是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以來,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侵犯英烈名譽權(quán)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起訴只為要求公開道歉

淮安市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此次公益訴訟的訴訟請求主要是要求曾某立即停止繼續(xù)侵害、公開賠禮道歉,并消除影響,沒有其他民事賠償方面訴求。

至于為什么要在烈士近親屬聲明不提起民事訴訟后提起公益訴訟,檢方解釋,一方面,向家屬征求意見是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家屬雖表示不提起訴訟,但也對檢方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表示了理解和支持,“家屬說檢察院畢竟比較專業(yè),對檢方很信任。”

據(jù)了解,除曾某外,針對王某散布污蔑謝勇烈士言論的行為,檢察機關也履行訴前程序,向其送達了《訴前告知書》,告知其如不能充分認識自己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經(jīng)教育,王某深刻認識了自己的錯誤行為,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將遵紀守法,積極弘揚正能量,悔過自新,并在媒體上公開發(fā)表道歉信,向謝勇烈士的親屬及社會表達其真誠的歉意。鑒于其悔過態(tài)度較好,且愿意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檢察機關決定不對其提起訴訟。

江蘇省檢察院表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不是為訴而訴,“訴訟不是目的,訴前程序亦是其應有之義。”對王某的行為,經(jīng)教育,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并已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所以,對其沒有提起訴訟。文/本報記者 孔令晗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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