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王女士通過自己的今日頭條號發(fā)聲稱從知情人處拿到了俞某當(dāng)年的判決書,丈夫俞某的案底并不像她之前想象的那么簡單。
孕婦王女士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看到俞某的判決書,看完后才很確切地知道丈夫俞某以往的犯罪記錄。“看完后很震驚,根據(jù)他之前給我的描述,我以為只有一起,但是我看到罪案不止一起。”
王女士表示,俞某之前跟她說的是搶劫未遂,而且不是主犯,是和朋友一起去幫忙的,最后被連累拖下水了,所以就坐了8年牢。此前王女士也曾向北青報記者表示,之所以婚前知道俞某有犯罪記錄兩人還是結(jié)婚了,是因?yàn)楫?dāng)時俞某說自己是一時講朋友義氣,年少不懂事,所以王女士選擇了既往不咎。
然而,王女士看到判決書后表示當(dāng)初俞某婚前的說法并不屬實(shí)。“今天從判決書里看到的不是這樣,明明就是多次作案,也就是說他不是被朋友被動拖下水,也不是說出于朋友義氣,就是他自己想要搶錢,就是這么簡單,而且他犯的事情不止一件。多件罪行對我隱瞞,直到看到判決書我才知道。”
北青報記者在王女士發(fā)布的判決書中看到,俞某因涉嫌搶劫罪、盜竊罪于2006被無錫市惠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盜竊罪提起公訴。
最終,無錫市惠山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俞某犯搶劫罪、盜竊罪,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2年。判決書中還顯示,在此案之前,俞某還于2003年9月因盜竊被江陰市公安局決定罰款200元;2005年12月,俞某因?qū)め呑淌卤唤幨泄簿譀Q定行政拘留15日。
責(zé)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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