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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兩女子跨越道路隔離帶行乞 被警方開百元罰單

▲穿著校服、拿著雞毛撣子乞討的女孩

臺海網(wǎng)12月1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呂寒偉/文 陳巧思/圖) 連續(xù)兩天,警方開展全市統(tǒng)一行動,嚴厲整治路口乞討等違法行為,共查糾27人。其中,兩名女子為了乞討,懷抱嬰兒不顧危險,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站到路口,都被開出百元罰單。

警方表示,將聯(lián)合民政、城管部門持續(xù)對路口乞討、兜售物品、分發(fā)廣告等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乞討女竟稱“以后孩子跟我一樣”

昨天中午11:30,在金尚路的枋湖北二路口,有人懷抱小孩在路中間行乞,禾山交警中隊民警立即趕往。

果然,現(xiàn)場有一名女子頭裹圍巾,抱著一名三四歲的孩子站在路中間,手里拿著一疊一元錢。見到交警,女子抱著孩子往路邊的人行道跑。

面對交警詢問,女子自稱沒有帶身份證,說自己是甘肅人,來廈門有十幾天時間,同行一起來的老鄉(xiāng)有十幾個人。對于為何帶孩子乞討,她解釋是因為孩子沒人帶。“以后孩子的教育怎么辦?”交警許文城詢問。“跟我一樣。”女子居然如此回答。“跟你一樣乞討?”交警再問,女子不好意思低頭。

由于女子無法出具身份證,也無法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交警隨后將其移交給禾山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腿瘸是裝的 租380元房子乞討

穿著學校的服裝,手里拿根雞毛撣子,幾乎同一時間,一名女孩出現(xiàn)在仙岳路的蓮岳路口,給停在紅燈前的車輛“打掃衛(wèi)生”。遠遠看到交警,她拔腿就跑,消失在車流里。“那個女孩最近天天都來,和一個瘸腿的女子一起。”路旁正在施工的兩名工人說。嘉蓮交警中隊的一名協(xié)警介紹,女孩和跛腳女子已經(jīng)被勸導過多次,通常他們前腳剛走,她們又會冒出來。

導報記者開車繞道東岳二路,重回蓮岳路口,果然,女孩又出現(xiàn)了。她告訴導報記者,她今年19歲,和母親從甘肅來到廈門乞討,已有十幾天時間,租在火車站附近,一個月350元,準備過年前回去。面對導報記者,她坦承,媽媽沒有和她一起乞討,每天和她一起出現(xiàn)的跛腳女子是妹妹的干媽,腿走久了會疼,但瘸腿是裝的。

現(xiàn)場交警表示,將加大對該路口的巡查,及時勸離。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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