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企業(yè)拖欠船主的錢,船主找不到他們,就把我們的貨給扣了,每個貨柜要交六千或八千的運費才給提貨。”今日,李先生撥打本報熱線96339報料稱,本來要運到南京的貨全部被運到了石獅,像他這樣的貨主有兩百多個,涉及貨柜上千個。
貨主:每個貨柜六千或八千
今日下午,記者趕到石獅市錦尚鎮(zhèn)華錦碼頭時,李先生和另外幾個貨主正在碼頭商量如何應付。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共有22個貨柜的石材,委托南青集裝箱班輪公司(以下簡稱南青)從遼寧錦州運往南京龍?zhí)?,貨?月19日出發(fā),本來23日就要到達錨地。
可是,貨船卻遲遲沒有到岸,一直到9月4日,他突然接到一名船主電話稱,南青已經(jīng)中止經(jīng)營,李先生的貨柜被運到石獅了,要他前來石獅處理。李先生趕到石獅后才知道,由于南青拖欠了船主的巨額租金,現(xiàn)在要李先生先墊付,才能提貨。
“大的貨柜每個要八千元,小的要六千,而按照以往運費每個貨柜才一千多,價格也差太多了。”李先生表示,他的貨價值二十多萬元,本來南青和船主的債務糾紛應該他們自己解決,現(xiàn)在卻要第三方貨主來承擔,實在無法接受。 “我的貨都是高粱、玉米,實在無法耗下去了。”
貨主石先生苦笑地對記者說。他有16個貨柜通過南青運送,里面主要是玉米、高粱等食品,如今這些食品都要過保質(zhì)期了,如果不趕緊處理,損失會更大,無奈之下,他只能先交費了。 “我們了解到的貨主就要兩百多個,30多艘船,扣押的貨柜有上千個。”李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他加入的“南青維權業(yè)主微信群”,里面的成員已經(jīng)有246個。
船主:南青拖欠巨額租金所致
貨主王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張交費后收到的《收款收據(jù)》和一份《提貨協(xié)議》,《收款收據(jù)》顯示收的是“代付南青水運費”,單價為8000元。而在《提貨協(xié)議》里面,船主表示,因南青于2015年8月26日宣布停止經(jīng)營,并成立清算組進入清算程序,依法亦不能進行任何經(jīng)營活動,由于南青拖欠他們巨額租金沒有歸還,才扣留這批貨物。
而貨主交納的“水運費”包括了全部運費、代付的碼頭裝卸費和短途搬運費、理貨費、堆場費和拆箱費等,并保證在華錦碼頭向貨主交貨。貨主負責自費在堆場內(nèi)提貨并承擔提貨后一切責任。 此外,《提貨協(xié)議》還規(guī)定,貨主不可撤銷地保證,在提取貨物后,放棄對船主或其代理人、雇傭人,包括船舶等主張任何索賠權利,包括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zhì)的主張、訴訟、索賠、要求等。
“這都是格式合同,十分不合理。”王先生氣憤地說道。但由于他也只是代理,要趕緊交貨,只能交了8萬元的錢,才取回11個貨柜的貨物。
碼頭:貨物提取與其無關
隨后,記者來到碼頭里面的一間辦公室內(nèi),里面船東和碼頭工作人員正在處理繳費事宜。
一些貨主面對記者采訪,也只是苦笑而已。而船主并不接受記者采訪,碼頭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只是負責代理相關事務,具體情況并不清楚。 記者看到,華錦碼頭在辦公室門口貼了兩張《告知書》,《告知書》表示,由船東向碼頭制服卸船和堆場作業(yè)費用;車隊吊箱費由碼頭向車隊收取。碼頭不會向貨主收取任何費用。涉及到貨物提取的相關手續(xù)和費用,由船東、貨主及代理人自行協(xié)商,與華錦碼頭無任何關聯(lián)。 貨主王先生告訴記者,這兩天仍會有許多貨主趕來石獅,并協(xié)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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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主應尋求法律幫助 根據(jù)《每日經(jīng)濟新聞》報道,8月26,南青集裝箱班輪公司(以下簡稱南青)向內(nèi)部員工發(fā)出《南青告全體員工書》,稱受國內(nèi)航運市場低迷影響,公司經(jīng)營負債不斷加重,故暫時中止南青公司的經(jīng)營。據(jù)悉,南青是全國最大的集裝箱海運民營企業(yè),在全國有數(shù)十個分公司,中止經(jīng)營直接導致其四十余條集裝箱班輪停運,上萬個集裝箱于全國沿江沿海多個港口被扣留。由于南青公司拖欠各碼頭、船東及車隊等協(xié)作單位各類作業(yè)費用,其運輸?shù)呢浳镞B同集裝箱被諸多單位扣留。 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律師嚴義明建議,貨主可以出來主張尋求法律幫助。“貨主和南青之間是一種委托運輸?shù)年P系,東西的所有權并沒有轉(zhuǎn)移,仍然是貨主的,即便是債主和南青有債權債務糾紛,也不能處理其他人的財產(chǎn)。”貨主想要在不支付額外費用的情況下得到貨物,應該向警方報案,由公安機關組織調(diào)解,保障合法財產(chǎn)權益。
責任編輯:朱夢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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