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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億融汽車公司稱收回車是因租戶違約,租戶質疑被下套;倉山區(qū)市場局介入調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以租代購”屬超范圍經(jīng)營,已責令限期整改    

海峽網(wǎng)3月26日訊 (海都記者 趙楊 實習生 唐羚珊)關注理由 超低首付購車,以租代購,網(wǎng)約車平臺對接……福州陳先生沒忍住,在網(wǎng)上看到這則信息后,直接向福建億融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億融汽車公司)繳納了2萬多元,將一部新車拿到手,做起了網(wǎng)約車駕駛員。按約定,每個月繳納2700元的租金,36個月后,這車就歸陳先生了。一個月后,陳先生因為遲交租金,小車被億融汽車公司回收了。即便補繳了租金,仍要不回自己的車。近日,陳先生向海都記者反映,自己被億融汽車公司下套。

億融汽車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是按照合同辦事,收回車是因陳先生違約。倉山區(qū)市場局介入調查,發(fā)現(xiàn)億融汽車公司超范圍經(jīng)營,已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

低首付“買”新車

陳先生說,由福建億融汽車公司提供專車平臺,加入滴滴對公模式,賺錢穩(wěn)當,月收入可達8000元至12000元。

陳先生是下崗工人,看了覺得不錯,于是前往位于倉山南臺大道的福建億融汽車公司,簽訂了合同。“聽起來真是不錯,就是付個低首付,就可以拿到新車,然后用新車運營對公網(wǎng)約車,每個月付租金。”陳先生說,這輛白色豐田致享小車,協(xié)商的采購總價為97200元,自己先后繳納了3000元押金及13000元手續(xù)費,還用一部舊小車置換了8000元,總數(shù)為24000元。

據(jù)陳先生提供的合同,其與億融汽車公司簽訂的合同,其實是一份汽車租賃合同,陳先生每個月向億融繳納2700元的汽車租賃費用,共計36個月,租金合計97200元。而這個價格,正是陳先生小車的采購價格。陳先生說,小車并非自己的名字,公司解釋,當陳先生繳納完所有的按揭款,才能將車過戶。

遲交按揭小車被追回

陳先生說,對公模式即租賃公司與滴滴簽訂對公協(xié)議,同時為滴滴提供車輛和司機的運營模式。優(yōu)勢是獎勵更高,信息服務費更少。他隨后接受公司網(wǎng)約車派單。一個月下來,運營收入也有近萬元,減去油費、按揭費用等,收入也不錯。

但意外馬上就來了。“本來是12日付租金,遲了兩天。”陳先生說,公司也沒提醒,14日自己停放在小區(qū)門口的新車不見了蹤影,詢問公司,才知道車被公司收回了。陳先生說,事后自己立馬把按揭給交了,可公司一直推諉,自己的車,直到現(xiàn)在也不見蹤影。

“協(xié)議里面違約條款,對付租戶而言完全有失公正。”陳先生說,感覺自己上當了,仿佛等著你違約來收車,才是億融汽車公司最終的目的。記者在合同中的確找到類似條款。

市場局查證超范圍經(jīng)營

位于倉山南臺路的福建億融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展廳和4S店銷售大廳類似。門口的LED屏上不斷閃現(xiàn):0首付購車,以租代購,網(wǎng)約車平臺對接……全新購車模式等字樣。

億融汽車公司現(xiàn)場林姓經(jīng)理告訴記者,公司的確將陳先生租賃的車扣留。

扣車是因為陳先生未按時繳納租金。按合同約定,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2日,視為承租方根本違約,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并單方面解除協(xié)議。其表示,雖然事后陳先生繳納了租金,但要想取回車,按合同約定,承租方應該付清滯納金、過路費、油費、停車費、

收車人工費等數(shù)千元,但陳先生不愿意支付,所以未達成一致。

對此,倉山區(qū)市場局相關人士介紹,的確有收到陳先生的投訴,調解后雙方未達成一致。在調查后,發(fā)現(xiàn)福建億融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租代售”屬于超范圍經(jīng)營,目前已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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