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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wǎng)南寧12月10日消息(記者許大為 廣西臺記者甘智銳 梁泰)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廣西南寧發(fā)生一起一男子涉嫌猥褻女童的案件。就在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時,警方起訴意見書等案情材料卻出現(xiàn)泄漏,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作案過程、動機和受害女童個人信息等部分案情材料在網(wǎng)絡上擴散開。

面對由此造成的不良影響,相關部門也沒有及時采取制止措施并進行有效補救,任由非法信息繼續(xù)傳播,使公眾對個人隱私信息的安全產生較大質疑。同時如何避免信息泄露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也再次引發(fā)社會關注。

廣西南寧網(wǎng)絡空間日前流傳出一份警方“起訴意見書”等圖文資料,資料詳細有警方查辦案件過程,并且記錄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作案過程、動機、肖像和受害女童個人信息。12月6號晚間開始,有當?shù)厣缃痪W(wǎng)絡實名認證號陸續(xù)轉載這些資料,并附上搜索到的犯罪嫌疑人背景信息。12月7號上午,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西鄉(xiāng)塘分局相關人員證實,流傳到網(wǎng)絡的案情資料,是轄區(qū)內辦案材料,他們已經初步調查,沒有發(fā)現(xiàn)人員泄漏。

公安分局:確實有這么一回事,但是具體案件情況,你還要去檢察院。

記者:起訴意見書都是寫到我局、我局,這些形式寫出來的。是從西鄉(xiāng)塘公安分局流傳出去嗎?

公安分局:不是,這個案件9月份就辦理了,但具體什么情況,問檢察院,肯定不是我們這邊。網(wǎng)傳這個,確實是我們抓,但是具體案情,不好再跟你說什么了,這個屬于未成年人。

記者:類似這種泄漏,可以立案嗎?

公安分局:去問檢察院吧。

廣西南寧市西鄉(xiāng)塘檢察院相關人員表示,已經開始排查有內部和其它部門是否泄漏行為:“現(xiàn)在我們也在排查這個事情,而且接觸案件的有好幾個部門,現(xiàn)在還說不準,我們也很密切的關注這個事情,也在進行排查。”

而此時,因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一些言行曾經熱傳當?shù)鼐W(wǎng)絡,有一定知名度。在看到有關案情信息后,一些網(wǎng)絡認證賬號還“按圖索驥”挖掘更多背景,使用了所謂的“巨星隕落”等詞語,推送案情等資料信息進一步傳播,當事人周圍居民生活受到干擾。廣西中龍律師事務所律師岑俐利認為,這種東西肯定不能流傳,因為屬于秘密,造成流傳事件的這個人,有可能會受到刑法上的處罰。即使進行再傳播的時候,沒有進行合理的隱私保護,也構成侵犯別人隱私的違法行為。

盡管如此,案情信息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詳細過程、動機,從6號晚上至今,通過網(wǎng)絡被大量推送。不少家長看到后,震驚之余,有更多不安。“看到新聞報道信息,覺得不舒服。覺得心疼,越了解越心疼,越(看到)具體細節(jié),就會越難過。”“從家長的角度來說,不希望播得太細,會引起現(xiàn)在環(huán)境的恐慌。不觸法的條件下,有選擇性播的吧。”

廣西綠蔭婦女咨詢中心主任蒙先霖認為,信息的不當傳播,對當事人危害大:“如果讓孩子知道她的家人、鄰居、乃至社會對于自己遭受猥褻的事情報道很多、網(wǎng)民說了負面的輿論太多,時間久了,就有可能會發(fā)展出自我否定的意識出來,對她的性心理也發(fā)展也會有阻礙因素。如果能把更多地關注放在女童的心理救助和干預上,確保女童在心理上的傷害能夠降到最低。”

當這些影響正按照心理學等領域人士所預判的那樣出現(xiàn)時,截至12月10號9點記者發(fā)稿時,各有關部門還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案情資料擴散,減少不良影響。廣西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王輝認為,有關部門除了自查,還應該主動采取補救措施:“他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應該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現(xiàn)在發(fā)生侵犯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他們應該通過官方微博,出一個警示,要求公眾不要傳播。因為這涉及到違法行為,最起碼應該做到這些,但是他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沒有及時地挽回這件事情可能帶來的一些負面影響,也是工作不到位。”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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