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國內頻道>國內新聞
分享

男子賬戶內比特幣被盜刷近70萬元 未收到任何提示

因自己在未收到任何驗證碼或提示的情況下,虛擬貨幣交易賬戶內5.6萬單位的比特幣被他人“盜刷”,認為交易平臺未盡保障義務確保資金安全存在過錯,李先生將www.BTC100.com平臺網站的運營方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697760元。新京報記者昨日獲悉,朝陽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被盜合計損失697760元

李先生訴稱,2015年12月18日,我在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虛擬貨幣交易平臺www.BTC100.com注冊了賬號,通過身份驗證后,我在網站上與該公司簽訂了《比特100服務協(xié)議》。

協(xié)議簽訂后,我通過網銀打款到該網站指定賬戶,為上述賬號先后充值共計51萬元,在該平臺購買了56515.28單位的GGP(全稱Global General Point,譯為“全球通用共贏積分”,一種虛擬資產)。

今年1月19日起,我在該網站綁定的手機多次收到驗證碼短信和語音提示電話,驗證信息最后均提示“如非本人操作,可不用理會”。我遂按照該提示,未理會上述信息和電話。

1月25日下午,我突然發(fā)現(xiàn)賬戶內56000單位的GGP,在24日13時20分被他人以虛擬地址提現(xiàn)的方式轉走,轉走時價格為12.46元/GGP,合計損失697760元。

被盜時未收到任何驗證提示

據李先生稱,在上述交易時,其綁定的手機始終未收到任何驗證碼及電話語音提示。發(fā)現(xiàn)GGP被轉走后,其第一時間撥打平臺客服電話,卻無人接聽,無奈他又通過QQ公眾號聯(lián)系平臺客服,對方表示需通過技術查看。直到次日18時,平臺客服才通過QQ發(fā)來說明,但未給出任何解決措施。

李先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1月28日,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證明》,稱李先生賬戶上的56000個GGP被轉入到交易平臺上新注冊的用戶“劉某某”賬號內,后該用戶以站內購買BTC(比特幣)和LTC(萊特幣)的方式將款項提走。

李先生稱,自己操作一直很謹慎,從未在公共電腦登錄賬戶,也沒有登錄過不明網站、點擊不明信息或向他人告知或泄露賬戶密碼,對于賬戶被盜取,其本人不存在任何過錯。

李先生認為,自己在網站注冊賬戶并簽訂電子協(xié)議,已與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同關系,該公司作為虛擬貨幣交易平臺運營方,負有保障其資金安全的合同義務。在李先生一直妥善保管用戶名、密碼的情況下,用戶名、密碼被他人盜取,且綁定的手機驗證碼亦被攔截,導致財產受損,說明該公司在規(guī)則設計、技術保護方面存在嚴重漏洞。

盜取人賬戶注冊信息為虛假

李先生表示,1月19日開始陸續(xù)收到驗證碼和北京座機號的語音提示電話,說明犯罪分子已經開始為盜取財產進行準備,如果該公司在驗證信息中明確提示非本人操作的賬戶風險,其可能會第一時間查看賬戶并采取修改密碼、取消交易、與平臺聯(lián)系等應對措施,從而避免損失發(fā)生。但該公司卻反復提示“不用理會”,其基于對平臺的信任才未作出應對。此次事件后,其發(fā)現(xiàn)該公司已經將提示內容變更為“如非本人操作,您的賬號可能有安全風險,請盡快登錄查看”,可見該公司已自認其提示內容不妥。該公司未作出有效提示的行為屬于嚴重的監(jiān)管過失,并直接導致了財產損失的發(fā)生。李先生表示,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調查發(fā)現(xiàn),盜取比特幣的賬戶是一個新注冊賬戶,該賬戶注冊信息是虛假的,該賬號僅使用了谷歌驗證一種安全驗證方式,無身份信息,未綁定手機號。同時,該公司還通過技術手段發(fā)現(xiàn)一可疑賬號,判定該賬號與盜刷賬號為一人所有。對此,李先生認為該公司未盡到對用戶身份的實質驗證審查義務,且致盜取人在該網站同時注冊有多個賬號,亦構成嚴重過失。

綜上,李先生將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索賠697760元。

據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黃小群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盛世蓮開】習言道|澳門是偉大祖國的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