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在未收到任何驗證碼或提示的情況下,虛擬貨幣交易賬戶內5.6萬單位的比特幣被他人“盜刷”,認為交易平臺未盡保障義務確保資金安全存在過錯,李先生將www.BTC100.com平臺網站的運營方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697760元。新京報記者昨日獲悉,朝陽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被盜合計損失697760元
李先生訴稱,2015年12月18日,我在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虛擬貨幣交易平臺www.BTC100.com注冊了賬號,通過身份驗證后,我在網站上與該公司簽訂了《比特100服務協(xié)議》。
協(xié)議簽訂后,我通過網銀打款到該網站指定賬戶,為上述賬號先后充值共計51萬元,在該平臺購買了56515.28單位的GGP(全稱Global General Point,譯為“全球通用共贏積分”,一種虛擬資產)。
今年1月19日起,我在該網站綁定的手機多次收到驗證碼短信和語音提示電話,驗證信息最后均提示“如非本人操作,可不用理會”。我遂按照該提示,未理會上述信息和電話。
1月25日下午,我突然發(fā)現(xiàn)賬戶內56000單位的GGP,在24日13時20分被他人以虛擬地址提現(xiàn)的方式轉走,轉走時價格為12.46元/GGP,合計損失697760元。
被盜時未收到任何驗證提示
據李先生稱,在上述交易時,其綁定的手機始終未收到任何驗證碼及電話語音提示。發(fā)現(xiàn)GGP被轉走后,其第一時間撥打平臺客服電話,卻無人接聽,無奈他又通過QQ公眾號聯(lián)系平臺客服,對方表示需通過技術查看。直到次日18時,平臺客服才通過QQ發(fā)來說明,但未給出任何解決措施。
李先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1月28日,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證明》,稱李先生賬戶上的56000個GGP被轉入到交易平臺上新注冊的用戶“劉某某”賬號內,后該用戶以站內購買BTC(比特幣)和LTC(萊特幣)的方式將款項提走。
李先生稱,自己操作一直很謹慎,從未在公共電腦登錄賬戶,也沒有登錄過不明網站、點擊不明信息或向他人告知或泄露賬戶密碼,對于賬戶被盜取,其本人不存在任何過錯。
李先生認為,自己在網站注冊賬戶并簽訂電子協(xié)議,已與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同關系,該公司作為虛擬貨幣交易平臺運營方,負有保障其資金安全的合同義務。在李先生一直妥善保管用戶名、密碼的情況下,用戶名、密碼被他人盜取,且綁定的手機驗證碼亦被攔截,導致財產受損,說明該公司在規(guī)則設計、技術保護方面存在嚴重漏洞。
盜取人賬戶注冊信息為虛假
李先生表示,1月19日開始陸續(xù)收到驗證碼和北京座機號的語音提示電話,說明犯罪分子已經開始為盜取財產進行準備,如果該公司在驗證信息中明確提示非本人操作的賬戶風險,其可能會第一時間查看賬戶并采取修改密碼、取消交易、與平臺聯(lián)系等應對措施,從而避免損失發(fā)生。但該公司卻反復提示“不用理會”,其基于對平臺的信任才未作出應對。此次事件后,其發(fā)現(xiàn)該公司已經將提示內容變更為“如非本人操作,您的賬號可能有安全風險,請盡快登錄查看”,可見該公司已自認其提示內容不妥。該公司未作出有效提示的行為屬于嚴重的監(jiān)管過失,并直接導致了財產損失的發(fā)生。李先生表示,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調查發(fā)現(xiàn),盜取比特幣的賬戶是一個新注冊賬戶,該賬戶注冊信息是虛假的,該賬號僅使用了谷歌驗證一種安全驗證方式,無身份信息,未綁定手機號。同時,該公司還通過技術手段發(fā)現(xiàn)一可疑賬號,判定該賬號與盜刷賬號為一人所有。對此,李先生認為該公司未盡到對用戶身份的實質驗證審查義務,且致盜取人在該網站同時注冊有多個賬號,亦構成嚴重過失。
綜上,李先生將鄭州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索賠697760元。
據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黃小群
- 日本男子邊旅行邊偷拍女性裙底 視頻竟能賣到6000萬日元?2017-04-10
- 男子愛車三次被劃傷 掄錘砸13歲男孩頭部泄憤2017-04-10
- 印度有個猛男村:人人都是肌肉型男2017-04-10
- 蜜汁美感 日本大漢櫻花樹下拍寫真2017-04-09
- 男子5次偷同一別墅留紙條:“對不起,救命用的,心累?!?/a>2017-04-08
- 石獅:男子三四分鐘內往返廁所七八次 竟為了做這事2017-04-06
- 男子水下向自己開槍 結果震驚(圖)2017-04-05
- 淡定玩手機等救援!男子面無懼色刷得不亦樂乎2017-04-03
- 因感情糾紛 男子持剪刀捅死一女子后投案自首2017-04-03
- 男子不滿家鄉(xiāng)拆遷問題爬橋反映訴求 被行政拘留2017-04-02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