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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幫找工作騙親戚23萬元 簽完合同就沒下文

資料圖

“對不起,這份勞動合同是假的。建議您還是報警吧!”山東省費縣小伙趙某滿心歡喜地拿著勞動合同來到費縣供電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一番話好似一盆冷水,讓他驚呆了。

2015年4月以來,遠(yuǎn)方親戚康志剛以幫趙某安排工作為由,先后詐騙趙家現(xiàn)金23萬余元。近日,費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zhǔn)逮捕犯罪嫌疑人康志剛。一心想給孩子找份好工作的趙某家人,是怎么一步步落入騙子圈套的呢?

一年前,中專畢業(yè)后的趙某待業(yè)在家,家人四處托人幫忙找工作。一天,一個社交賬號主動添加趙某為好友,通過聊天得知,對方叫牛菲菲,在費縣供電公司上班,而這份“工資高、福利好”的工作是康志剛幫忙安排的。對方所說的康志剛正是趙某家人的遠(yuǎn)房親戚,趙某家人急切地向康志剛詢問能否托關(guān)系幫兒子安排工作。

“費縣供電公司那邊咱有熟人,我有辦法讓俺表弟去上班,5萬塊錢就能搞定。”康志剛信誓旦旦地告訴趙某家人。

5萬元就能買一個單位職工的名額,對趙某家人來說,這是件天大的好事。趙某的母親聽罷趕緊到銀行辦了一張卡,存入5萬元交到康志剛手中。對這位“好心”幫忙的親戚,全家人滿懷感激。

幾天后,康志剛以供電公司領(lǐng)導(dǎo)嫌錢少為由向趙家索要3萬元;不多日,又以同樣的說法到趙家拿走4萬元;后又以給供電公司主任的女兒購買生日禮物為由拿走6000元。

2015年7月16日,康志剛告訴趙某母親找工作的事已經(jīng)成了一半,但是趙某的學(xué)歷有點低,需要辦理一個本科畢業(yè)證。趙某母親心想事已至此,不能斷了線,便給了2萬元。不久,康志剛以錢太少為由又先后要了7萬元。

轉(zhuǎn)眼一年過去了,工作的事還是沒著落,趙某家人心里開始犯嘀咕。2016年3月8日,再次為兒子交納1.2萬元費用后,趙某母親收到一份蓋有“費縣供電公司財務(wù)專用章”的收據(jù)。不多日,又收到一張落款為“劉青明”的收條,而劉青明正是康志剛經(jīng)常提到的供電公司主任。

4月12日,趙某終于拿到費縣供電公司的勞動合同,看到合同上蓋著“費縣供電公司合同專用章”,一家人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了地。接下來的幾天,趙某按照康志剛的要求辦理了一張銀行卡當(dāng)作工資卡,并于5月收到6900元的工資。簽了合同還發(fā)了工資,這份工作應(yīng)該是妥妥當(dāng)當(dāng)?shù)牧恕H欢?,一家人左等右等卻等不到正式上班的通知。

一個月后,趙某接到費縣供電公司人事部的電話,告知7月7日攜帶身份證去報到。然而,7月6日,趙某再次接到通知,上班日期變動為陰歷七月初七。波折不斷,趙某家人心急如焚。

趙某家人終于決定不再等待,到費縣供電公司一探究竟,結(jié)果出現(xiàn)了開頭的一幕。

原來,早在一年前,康志剛看趙家有錢、兒子無業(yè)便動了歪心思。他先在網(wǎng)上假扮成網(wǎng)友主動添加趙某為好友,引其上鉤,熱情幫忙找工作取得趙某家人信任,然后編造各種借口三番五次索取錢財。

這場漏洞百出的騙局,讓一心為兒子找工作而放松警惕的趙某家人深陷其中,如若不是親自到供電公司詢問,趙某家人恐怕還會繼續(xù)蒙在鼓里。據(jù)辦案檢察官介紹,康志剛曾因詐騙罪被判過刑,目前,此案正在進(jìn)一步偵辦中。

檢察官提醒,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了家長為子女找工作心切,不惜托人走關(guān)系、花錢的心理實施犯罪。目前機關(guān)、企事業(yè)單位招錄人員逢進(jìn)必考,有嚴(yán)格的程序,做父母的一定要三思而行。

責(zé)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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