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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雨天,30余歲少婦荷花(化名)騎著電動車與同樣騎電動車的男子森軍(化名)相撞。這起意外交通事故,竟讓兩個素不相識的男女熟悉起來,并發(fā)展成情人關系。

這一切很快被荷花的丈夫熊某發(fā)現(xiàn),一次偶然機會,他回到家中驚訝地發(fā)現(xiàn)床底下躺著個半裸的男人。這個男子就是森軍。妻子在家偷人被“捉奸在床”,熊某怒不可遏,將荷花掐死。

昨悉,對該起“捉奸在床”引發(fā)的殺妻案,武漢中院鑒于該案的特殊性,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對熊某判刑15年。

雨中意外被撞

少婦竟與撞人男子發(fā)展成情人關系

2015年1月的一天上午,天下著小雨。家住東西湖的少婦荷花騎著電動車去上班時,與對向行駛的一輛電動車迎面相撞。荷花“哎喲”一聲,跌倒在雨水中。騎電動車的男子森軍當即將荷花挽扶起來,關切地詢問:“受傷了沒有?”在幫荷花將電動車扶起來后,森軍連聲道歉。

荷花僅有少許皮外傷不礙事,考慮到上班時間快到了,她準備離開。森軍主動和她互留了電話,聲稱以后若有事可找他。

2天后,森軍打來電話詢問起荷花近況。電話里,他顯得很有教養(yǎng),給荷花留下了較深印象。一來二去,兩人熟悉起來。

事發(fā)一周后的一天中午,正在公司上班的荷花,突然接到森軍的電話。森軍稱,他已到了公司樓下,并親手做了可口的飯菜,給受傷的荷花“壓壓驚”。捧著森軍送來的熱氣騰騰的飯菜,荷花心中莫名泛起一陣漣漪。

此后,森軍向荷花展開猛烈攻勢,兩個已婚的男女越過了道德的邊界,發(fā)展成情人關系。

在家偷情被“捉奸”

少婦被其夫當場掐死

紙包不住火,半年后的一次偶然機會下,兩人的關系被荷花的丈夫熊某撞破。

2015年7月24日上午,熊某出門前告訴荷花,他因公有事,今晚不回家了。荷花當即與森軍聯(lián)系,兩人約定晚上相聚。

她沒想到的是,當晚9時許,熊某臨時回家拿些東西,開門時發(fā)現(xiàn)門被反鎖,敲了半天門,妻子荷花才開門。熊某看到門口擺著一雙男人的皮鞋,頓時疑竇叢生。他還未開口詢問,就被荷花催著趕緊去洗個澡。

以往,熊某在家洗澡從不關衛(wèi)生間的門。而這次,荷花多次提醒熊某要關門,且神情緊張。聯(lián)想到前段日子,荷花行蹤神秘,熊某懷疑妻子出了軌,遂大吼了一聲:“你是不是在家里偷人了?”荷花連聲否認。熊某不信,徑直走到臥室內掀起床單,床底下果然躺著個半裸的男人。

這個男人就是森軍。

森軍跳起來想跑,熊某上前就是一拳,荷花將熊某攔腰抱住,森軍乘亂逃走了。氣憤不已的熊某當即給荷花的姐姐和舅侄打電話,說妻子在家“偷人”,對方不相信。直到荷花接過電話說是真的,以后再作解釋。

緊接著,熊某讓荷花交待出那個男人的姓名、住址及單位,荷花不愿意。見再三問不出個所以然,熊某不由惱羞成怒,將荷花推倒在床上,身體壓在荷花身上,用雙手環(huán)掐住荷花頸部,致其當場窒息而亡。

殺妻后,熊某又打電話給荷花的姐姐,說她已經(jīng)死了。隨后,熊某撥打110報警。民警趕來將他帶至公安機關,熊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森軍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他和荷花發(fā)生性關系后僅10余分鐘,熊某便回家了。而經(jīng)鑒定證實,從荷花體內提取出了森軍的精斑。

爸爸被押上法庭

讀小學的女兒哭著喊爸媽

今年3月17日,此案在武漢中院開庭。

熊某、荷花的女兒曉紅(化名)在大人的帶領下,也來到了法庭。曉紅還是一名小學生,看到爸爸被押上法庭,她哭了起來,大喊爸爸媽媽的名字,后被大人帶離法庭。

看到女兒,熊某的眼圈也是紅紅的。他說,當時妻子不停地說自己錯了,并保證不再犯,請求他原諒。但他憤怒到極致,一時沒忍住,釀成大禍,如今追悔莫及。

法院審理后認為,熊某發(fā)現(xiàn)其妻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后,與其妻發(fā)生爭執(zhí),并扼頸致其妻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熊某投案自首且被害人對本案發(fā)生具有重大過錯,遂對熊某作出上述從輕判決。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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