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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會計職務的便利,男子挪用寺廟資金80余萬元并出逃,庭審時竟辯稱,“問過菩薩了,可以拿。”近日,沙縣法院審理了這起挪用資金案,判處被告人鄧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六旬男子鄧某,沙縣青州鎮(zhèn)人,常到寺廟上香,后在沙縣水南玉皇閣廟內(nèi)擔任會計一職。2009年12月11日至2011年4月14日,鄧某為償還利滾利的高額民間借貸,便利用其擔任會計的便利,挪用寺廟賬戶內(nèi)的80余萬元。

2011年7月18日,鄧某歸還12000元,余款801000元至今未歸還。2017年11月9日,外逃的鄧某在江西省南昌被民警抓獲歸案。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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