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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網訊據海峽導報報道 去年12月10日,海滄半程馬拉松賽兩名跑者猝死,后經查明其中一名是替跑者。雖然替跑與發(fā)生猝死之間并無必然關聯(lián),但兩者結合所引爆的話題,瞬間引發(fā)輿論熱議。本報亦在去年12月中旬,對此事作了詳盡的分析、解讀和反思。
近日,此事又有新進展。替跑不幸猝死的吳某愛人梁女士委托深圳某律師事務所,正式對轉讓海滄半馬名額的李某及賽事主辦方提起訴訟,索賠死亡賠償金、親屬撫養(yǎng)費以及精神損失費共計120多萬元。目前,該案已由海滄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同時,這亦是國內替跑猝死家屬索賠第一案。
死者家屬:希望悲劇不再發(fā)生
作為本案原告,亦是當事人之一的家屬,死者吳某的愛人梁女士在接受導報記者電話采訪時依然難掩悲慟。“我們倆從2002年認識至今,他一直是個健康開朗的人,平時都保持運動鍛煉的習慣,游泳、騎行、跑步都有涉足,出事前一個月他還跟我說想參加在廈門舉行的鐵人三項比賽。”梁女士說,丈夫生前酷愛體育鍛煉,對他而言就好比一日三餐一樣平常,身體也沒看出有什么異樣。
梁女士透露,此次的廈門海滄半程馬拉松并非是其愛人的首次半馬。“他在10月16日還去參加了泰寧半程馬拉松,這也是他的第一個馬拉松比賽。完賽后我問他比得如何,他只是一直說天氣熱。”“而這次去之前,他只是跟我說周末要去廈門跑半程馬拉松,替跑什么的也沒告訴我,畢竟我對這些也不了解。只能是精神上支持他,鼓勵他跑出好成績。沒承想他去廈門竟成了永別。”梁女士對此追悔莫及,據她回憶,其愛人吳某出事時,還是賽事組委會官方通知她才知曉。
談及此次訴訟索賠,梁女士表示,愛人的生命無法與金錢等同交易,只是借此希望悲劇不再發(fā)生。“我愛人的離去對我來講是致命的,也意味著我們這個三口之家的破碎,這是無論如何用多少金錢都彌補不來的。我就想討個說法,他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同時,梁女士也想借此給大家提個醒,避免再讓這樣的悲劇在其他家庭發(fā)生。她說,這種悲傷不是所有人能體會的。
原告律師:猝死系多因一果所致索賠目的側重警示意義
作為一名律界的馬拉松狂人,深圳律師亦即本案原告代理人黎永綠在接受導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替跑者吳某本身存在主觀性過錯,但畢竟已經付出了生命代價,而吳某的猝死,是多因一果造成的。
黎永綠認為,吳某的猝死,是由自身的違規(guī)、李某違規(guī)轉讓名額號碼、賽事主辦方在比賽過程中并未采取實際和有效措施立即阻止吳某違規(guī)參賽等綜合原因所致。所以,李某和賽事主辦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黎永綠表示,賽事主辦方和組委會在檢錄時的疏忽和放任是致死的最大硬傷。“吳某比賽當天使用的是女性參賽號碼布參賽。在該賽事中,男性參賽人員的號碼布為黑色字樣并以字母M開頭,女性參賽人員的號碼布為紅色字樣并以字母F開頭,通過肉眼是可以輕易區(qū)分男女選手性別的。但吳某作為男性卻佩戴女性參賽人員號碼布參加比賽并跑完全程,賽事主辦方、裁判以及工作人員沒有對吳某進行任何形式的勸告阻攔并立即終止其冒名頂替參賽的資格。”黎永綠說,吳某作為成年人,違規(guī)使用他人號碼布參賽,當然應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至于說承擔多大比例的法律責任,應綜合考慮本案的具體情況,并用雙方掌握的證據說話。
黎永綠強調,本案中索賠金額不是目的,而是促進國內馬拉松賽事的健康有序發(fā)展并起到社會警示意義。作為國內首例替跑猝死家屬起訴賽事組委會和名額轉讓方一案,旨在為賽事組委會進一步做好組織工作,如何有效防范和杜絕替跑行為,包括馬拉松名額轉讓方、受讓方間存在的法律風險,并引導馬拉松愛好者更加文明理性的參賽,起到極大的警示作用。
責任編輯:金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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